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0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9000803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24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9-26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9-30
备注:
资格条件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竞谈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无需到现场)
本谈判项目为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竞谈。
一、业主方(项目法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二、谈判代理机构:无
三、谈判内容:
服务类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 |
负责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并在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如无法成功备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直辖地域碾北公路1号 |
2024年度 |
四、 工程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址 |
1 |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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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直辖地域碾北公路1号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单位资格要求(与竟谈文件资格条件同步)
凡不满足竞谈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谈判单位。
1 谈判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本条只适用于工程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删除。
7 专用资格条件
7.1资质等级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负责组建应急能力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名人员(含1名组长)组成,专家组组长需具备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专家组成员至少配备3名及以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专家库专家,2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人员。
(2)谈判响应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安全咨询或咨询服务。
7.2 业绩要求:谈判响应单位须提供至少3个近3年(2021年至谈判截止日期前)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管辖区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 公告时间:2024年9与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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