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流域六座水电站生态环境监测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通河流域六座水电站生态环境监测
合同编号:2021-DTH-FY-[2024]第 19号(总 39号)2061-ZX-FY-[2024]第 24号(总 45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9-01-771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大通河流域六座水电站生态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根据《青海省门源县纳子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青海省互助县卡索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青海省互助县青岗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青海省互助县加定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青海省互助县金沙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价意见,需按照《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技术通则》(DB63/T 1217-2013)、《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河流》(SC/T 9429-2019)、《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 10079-2018)等规定,对纳子峡、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水电站鱼类种类、鱼类群落结构、鱼类饵料生物等生态环境要素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分别与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1.1.2交通条件
(1)纳子峡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苏吉滩乡和祁连县默勒乡镇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 186km
(2)东旭二级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珠固乡境内,对外公路路线可选择:西宁→宁互一级→威北公路→岗青公路→卡索峡水电站→东旭二级水电站,距加定镇 35km(3)卡索峡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巴扎乡境内,对外公路路线可选择:西宁→宁互一级→威北公路→岗青公路→卡索峡水电站,距加定镇 25km
(4)青岗峡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巴扎乡境内,对外公路路线可选择:西宁→宁互一级→威北公路→岗青公路→青岗峡水电站,距加定镇 8km
(5)加定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加定镇,对外公路路线可选择:西宁→宁互一级→威北公路→岗青公路→加定镇
(6)金沙峡水电站:电站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加定镇境内,地处甘青交接段,对外公路路线可选择:西宁→宁互一级→威北公路→岗青公路→金沙峡水电站,距加定镇 24k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纳子峡、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金沙峡六座水电站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每站独立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并通过审定
1.2.2主要工作内容参照《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 10079-2018)等标准开展六座水电站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1)鱼类种类调查:监测电站周围水生态调查断面的鱼类物种组成
(2)鱼类群落结构调查:监测电站周围各水生态调查断面的渔获物数量、体重、体长群落结构指标
(3)水环境影响调查:检测电站周围的水环境情况(水质、水量)等水环境因素
(4)鱼类饵料生物调查:调查电站周围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和底栖动物的物种组成和生物量密度等
(5)基于上述环境影响监测调查成果,每站单独编制形成《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组织专家完成报告审查并通过
(6)配合发包人完成《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的备案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门源县苏吉滩乡纳子峡水电站、门源县珠固乡东旭二级水电站、互助县巴扎乡青岗峡、卡索峡水电站、互助县加定镇加定水电站、金沙峡水电站
1.2.3.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具备生态环境或生物学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的企业或单位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3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在投标基准日期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1.5 业绩在投标基准日期 5年内,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2个及以上生态调查工作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成果文件)
1.6现场踏勘本项目涉及电站数量较多,且地域分散,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联系各电站联系人自行前往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和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仲文(中型/大通河水电公司)电话:186971547131.7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1.8.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9月 23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 下午 ~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1.8.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费用为:300元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