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工厂自动化仓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4-09-24
招标公告FZBGG2024090079号
,对华润博雅生物2024年度第18批招标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工厂自动化仓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招标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F27003024SZ0014QT
项目名称: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智能工厂自动化仓储系统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需采购一套自动化仓储系统,建成后的库房将是全自动高架库,配备自动化管理系统,提高血浆、成品、原辅料库存周转率、准确率,确保血浆、成品、原辅料的储存、分拣、管理等工作满足生产需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从合同生效开始,交货期为3个月,本项目冷库、高架库系统、挑浆系统安装调试验证时间为6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现场安装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自动化仓储系统(物流设备和分拣设备,不含土建)项目业绩证明(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标的名称、价格页、盖章页等)。
3.联合体投标:允许
1)投标文件中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含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或盖章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其他要求:中标人现场安装须满足现场管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2024年09月30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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