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2024年自备燃煤机组自主调峰配套1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询价采购
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 宁夏 2024-09-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询价单
2024-09-24 14:36:43
项目名称: 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2024年自备燃煤机组自主调峰配套1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 WZYC-FWXJ-2024090585
采购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证书 1.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 1.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经批复的防洪影响评价服务业绩(其中包含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及项目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合同 至少 2 个,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工程->通用工程施工;服务->其它;服务->生产服务;服务->监造服务;服务->综合服务;服务->勘察设计;通用物资->杂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光伏工程;服务->监理;
主要技术要求:烯烃一分公司自备燃煤机组自主调峰配套1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书,拟利用宁东清水营煤矿采煤沉陷区,西侧紧邻盛源路,南侧紧邻G20青银高速,光伏电站占地约200公顷,交流侧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4回集电线路接入烯烃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最终项目选址和接入方案以土地选址预审意见和电网接入批复为准),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估算总投资4亿元。因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泄洪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需开展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808-2021)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光伏项目本体和送出线路(约20公里)的防洪影响评价。 通过资料收集、实地勘察,对项目用地范围内防洪、泄洪设施进行评价,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现场核验,编制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概述、基本情况、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完成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取得行政批复文件。
发布时间: 2024-09-24 14:36:43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7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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