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二阶段制氢项目400立 PEM电解水制氢系统采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招标范围表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9 |
DNYZC-2024-09-01-881-19 |
标段 19:吉电股份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二阶段制氢项目400立 PEM电解水制氢系统采购设备采购 |
400Nm3/h电解制氢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包括 PEM电解槽系统、氢水分离系统、氢气纯化系统整流变系统(二极管整流+IGBT斩波)、配电柜、制水及内部水净化系统等完整制氢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等。 |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中兴路 20号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现场。合同签订后 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9 |
标段 19:吉电股份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二阶段制氢项目400立 PEM电解水制氢系统采购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 PEM制氢装备的生产制造商;(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台数不少于 1项。且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的首页、合同标的内容(必须显示采购方、合同标的物和数量、总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0 23时 00分至 2024年 0 00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信息服务费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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