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暖通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暖通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3-29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暖通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隆丰镇。
2.2规模:华能彭州燃机项目本期拟建设2台套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置为2套F级燃气轮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和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3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工程总日历天数:73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标段划分:1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多联机空调15组(外机15台、内机146台)、分体空调9台、通风机18台、排风扇150台、消防排烟风机1台、电动挡烟垂壁10台,以及全部辅助材料及配件,具体供货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投标人负责设备供货、运输,配合安装布置设计等方面,并负责对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等进行指导。
2.6交货地点:华能彭州燃机建设厂址现场。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交货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0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空调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本标段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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