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华电枣庄银山二期18.24MW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规模:交流侧18.24MW、直流侧20.05861MWp,送出工程电压等级35kV,电缆、架空混合线路约5.1k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10月30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期调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山东华电枣庄银山二期18.24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CHDTDZ046/16-QT-39901):送出线路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验、调试、试运、服务(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电力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达标投产、竣工移交等。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水文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线路规划设计方案、压矿、文物、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本工程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不含环评报告编制及报批、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报批、环水保“三同时”方案编制);线路廊道规划审批、工程核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林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等政府合规性文件办理;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质量检测;永久用地(土地征用费或租金、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赔偿、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及清理、树木移栽、植被恢复、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政府、民事协调等,土地征租后使用权规发包人所有,若采用租赁,总租期不低于26年)、临时用地(租金、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赔偿、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及清理、环水保措施落实、树木移栽、植被恢复等)、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包括架空和电缆)、光缆安装、施工辅助措施、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接地、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电缆终端围栏、在线检测、线路跨越钻越、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电力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对侧站适应性改造、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35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的政府、民事协调,跨越钻越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特别说明:
1.根据接入系统方案,本项目建设1回35kV送出线路,线路长度约5.1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km,采用240mm2 截面导线,电缆线路长度约1.1km,采用500mm2 截面铜芯电缆。若实际线路长度发生变化,按以下原则调整:按照线路增减长度和线路单位造价据实调整线路部分价格,线路实际长度以施工图纸为准,设计路径以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路径为基础,长度变化需监理、招标人、投标人三方见证认可。
2.本标段招标范围不含工程监理、环水保监理(监测),投标人应做好与上述单位的配合工作。
3.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与招标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如电压等级、导线截面、电缆截面等),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迁改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送电线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如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才需要此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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