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2.2项目规模:服务地点主要为天津市内,服务期为2025-2026年度,招标范围为18条准乘42人以上通勤班车服务(16条通勤班车单班及2条通勤班车双班服务)、4条准乘20-28人通勤班车服务(2条通勤班车单班及2条通勤班车双班服务)、2条准乘13-19人通勤班车服务及2条准乘9人以下班车服务,并配备相应驾驶人员等,接受新能源车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2025年-2026年班车服务。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与本项目相似的班车租赁服务工作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双方印鉴、签订日期、合同额、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发票扫描件需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2天,提供60万以上发票即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不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或合同金额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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