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仪征2024年四季度食堂粮油副食类采购询价公告(变更)
询价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PO-XJ-24-00012424
二、采购单名称:国信仪征2024年四季度食堂粮油副食类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9-30
四、报价有效期:2024-12-3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九、询价类型:公开询价
十、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
1.1 按本节附表提供总价和分项报价。 1.2分项价之和须与投标总价相符。开标后若发现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当分项价之和大于投标总价时,以投标总价为准;当分项价之和小于投标总价时,则在签订合同时相应核减投标总价(不在评标阶段核减投标总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所报分项价和总价均为含增值税价格。 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5 报价应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 1.6报价含增值税普通发票。 1.7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报价表进行报价。 1.71大唐网内分项物资单价及合价全部填写。 1.72“物资询价采购报价表”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PDF扫描件。 1.73电子版报价一并上传。 1.8 乙方配送的粮油副食类食材必须新鲜且均在保质期内,如有不新鲜或不在保质期内的,全部退回不得使用。 1.9 为保证食材新鲜及员工食品安全,本次询价仅限扬州大市内报价(含仪征、高邮及宝应),且必须按照甲方每次要求时间安排相关人员送货至国信仪征热电公司食堂仓库卸货以及对食材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仓库库存食材使用情况而定),严禁使用物流冷冻车发货。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1 |
大米|南粳5055大米|无|无 |
1000 |
斤 |
13% |
2024-12-31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汽车工业园联众路18号 |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 |
香糯米|金引江颗颗白|无|无 |
60 |
斤 |
13% |
2024-12-31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汽车工业园联众路18号 |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大豆油|福临门非转基因大豆油,10升/桶|无|无 |
15 |
桶 |
13% |
2024-12-31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汽车工业园联众路18号 |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4 |
菜籽油|福临门非转基因,10升/桶|无|无 |
12 |
桶 |
13% |
2024-12-31 |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汽车工业园联众路18号 |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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