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二期供冷工程溴化锂制冷机组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 。
2.2项目规模: 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设1台3517kW溴化锂制冷机组,并设置冷凝器自动清洗设备等辅机设备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发出排产通知函后50个自然日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台2900KW及以上溴化锂制冷机组的已投运国内业绩,其中代理商提供的业绩是其代理的投标品牌的业绩(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其代理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财务报表(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1)同一品牌设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2)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其代理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业绩、资格、投标人财务等材料,并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7、8、9条之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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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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