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运路39号。
2.2 项目规模:2×1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施工或服务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须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2个管道(包括不限于热网管道、工业管道、蒸汽管道)施工或改造的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完工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投标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压力管道GB2 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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