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能查询到证书,证书状态有“有效”,且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外地入川企业需具有入川备案的证明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专项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的资质名称)。
9.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业建(构)筑物鉴定类业绩证明至少3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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