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热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9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9001136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02 18:13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0-10 10:41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0-14
备注:
资格条件
阜康热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竞谈组织机构,对阜康热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竞谈人报名参与竞谈。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竞谈人: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
四、竞谈内容及竞谈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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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阜康热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项目
工作内容:根据原告起诉状并综合采购方现有资料文件制定应诉方案;调解;应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描述的一、二审相关法律事务;出具结案报告。
项目地址:新疆阜康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需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的竞谈。
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按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应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
7、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合同。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合同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如有围标、串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列入D级供应商,取消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
供应商在缴纳竞谈保证金后,请通知集采中心联系人,并将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截图发给集采中心联系人,由集采中心打开文件下载权限。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