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技术支持,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国核电服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厂用电源系统调试支持人员技术规格书》
2、进度要求:中标后 1个月至海阳核电 4号机组商运,且满足海阳核电二期工程里程碑及调试三级进度计划工期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留格庄镇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工程核电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未被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上海核工院“供应商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近 18个月内(至 2024年 06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06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6)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06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备相似项目的调试经验及能力
(2)具有近 3年内承担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服务项目业绩,具有核电工程调试业绩的优先
(3)派遣人员应具有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等满足现场需求的资格、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09月 30日至 2024年 10月 08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 09.00~,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售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