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京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合同纠纷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08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0000066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1 21: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0-14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0-25
备注:
资格条件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京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合同纠纷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HDHX-2024-022)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京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京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9号
(三)工期要求:根据实际法律程序确定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谈判内容:葫芦岛南票京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应答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竞谈的处罚期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4)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应答人自2021年至竞谈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诉讼案件代理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委托主体、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不存在与华电系统单位正在处理的诉讼案件有代理冲突的情况(附承诺函)。、
4.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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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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