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二○二四年第 111批集中招标(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9-01-1110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CPCEC-ZC-ZB-17-2024-111-01 |
D111-01科左中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林业和草原组卷及报审项目 |
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万千瓦项目风电场(风机基础、风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升压站(含储能区、进站道路),光伏区(桩基础、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征占用草原、林地永久和临时手续办理,永久及临时占用草原及林地的测绘和制图,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等。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永久征占用林地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永久征占用林地范围测绘、永久征占用林地组件及报批,直至办理完成永久征占用林地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批复文件。2.临时征占用林地编制《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风电区域临时征占林业用地、光伏区域临时征占林业用地),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林地组件报批,取得项目所在地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完成采伐证的办理工作;根据最新的林草用地规定配合项目单位优化设计;协调林草部门及时现场进行查验工作。3.永久征占用草地编制《占用草原勘测报告》(永久用地)、矢量图、遥感影像图,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草原林草组件报批,取得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4.临时征占用草地编制《临时用草原勘测报告》(风电区域临时用草原、光伏区域临时用草原),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草原组件报批,取得项目所在地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协助项目单位根据最新林草用地规定优化项目设计;协调林草部门及时现场查验;5.采伐设计主要工作包括收集项目现场调研资料、提供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编制项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组织报告的报审工作,配合招标方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等。6.永久及临时用地界勘界测绘(1)在项目区内开展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地界测量。(2)出具每户农牧民被征占用永久及临时用地占地面积及坐标。(3)按照林草局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必要组卷材料。7.其它工作(1)要求投标方为招标方配置一个工作小组,并配置越野车一辆,工作人员不少于 4人(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工作小组配置必要的测绘工具和设备,以满足项目需求。(2)负责以上 7项内容的全部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并承担全部费用。(3)负责各项评审会议组织及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4)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设备、食宿、对外协调等,均有投标方承担。具体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120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会议纪要为准)。 |
1000 |
2 |
CPCEC-ZC-ZB-17-2024-111-02 |
D111-02科左中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土地组卷及报审项目 |
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万千瓦项目风电场(风机基础、风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升压站(函储能区、进站道路),光伏区(桩基础、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永久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等一切事宜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永久用地报批(1)负责《勘测定界报告》(永久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必要组卷材料的编制工作;投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用地报批资料收集、编制或复核修订勘测定界、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完成征(使)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村委会盖章)、土地权属汇总表、征地告知书、听证报告书、听证回执或放弃听证说明、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书、权属界线指认书、相关会议纪要、报盘制作、报批资料组卷、报批文件逐级上报、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各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一切事宜,最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批复文件。(2)负责协助招标方取得永久用地的《不动产权证》(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和光伏)、分支箱、检修道路、升压站、储能、光伏桩基础、光伏区围栏基础等)2.临时用地报批负责《勘测定界报告》(临时用地)等必要组卷材料的编制工作;负责临时用地报批所需组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负责按照国家临时用地报审要求逐级报批,取得临时用地批复。3.土地复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负责按照国家土地复垦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工作(如有),取得专家评审意见。4.永久及临时用地界勘界测绘(1)在项目区内开展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地界测量。(2)出具每户农牧民被征占用永久及临时用地占地面积及坐标。(3)按照自然资源局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必要组卷材料。5.负责配合初步设计单位(招标方委托)完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地红线图绘制工作,包括项目区域内的测绘、制图等工作。6.负责配合招标方完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过程中的测绘和制图工作。7.“二证”办理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材料组卷和报审工作,负责取得主管部分批复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其它工作(1)要求投标方为招标方配置一个工作小组,并配置越野车一辆,工作人员不少于 4人(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工作小组配置必要的测绘工具和设备,以满足项目需求。(2)负责以上 7项内容的全部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并承担全部费用。(3)负责各项评审会议组织及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4)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设备、食宿、对外协调等,均有投标方承担。具体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120 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会议纪要为准)。 |
1000 |
3 |
CPCEC-ZC-ZB-17-2024-111-03 |
D111-03扎鲁特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林业和草原组卷及报审项目 |
扎鲁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万千瓦项目风电场(风机基础、风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升压站(含储能区、进站道路),光伏区(桩基础、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征占用草原、林地永久和临时手续办理,永久及临时占用草原及林地的测绘和制图,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等。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永久征占用林地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永久征占用林地范围测绘、永久征占用林地组件及报批,直至办理完成永久征占用林地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批复文件。2.临时征占用林地编制《拟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风电区域临时征占林业用地、光伏区域临时征占林业用地),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林地组件报批,取得项目所在地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完成采伐证的办理工作;根据最新的林草用地规定配合项目单位优化设计;协调林草部门及时现场进行查验工作。3.永久征占用草地编制《占用草原勘测报告》(永久用地)、矢量图、遥感影像图,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草原林草组件报批,取得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4.临时征占用草地编制《临时用草原勘测报告》(风电区域临时用草原、光伏区域临时用草原),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征占草原组件报批,取得项目所在地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协助项目单位根据最新林草用地规定优化项目设计;协调林草部门及时现场查验;5.采伐设计主要工作包括收集项目现场调研资料、提供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编制项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组织报告的报审工作,配合招标方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等。6.永久及临时用地界勘界测绘(1)在项目区内开展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地界测量。(2)出具每户农牧民被征占用永久及临时用地占地面积及坐标。(3)按照林草局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必要组卷材料。7.其它工作(1)要求投标方为招标方配置一个工作小组,并配置越野车一辆,工作人员不少于 4人(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工作小组配置必要的测绘工具和设备,以满足项目需求。(2)负责以上 7项内容的全部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并承担全部费用。(3)负责各项评审会议组织及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4)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设备、食宿、对外协调等,均有投标方承担。 |
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120 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会议纪要为准)。 |
1000 |
4 |
CPCEC-ZC-ZB-17-2024-111-04 |
D111-04扎鲁特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土地组卷及报审项目 |
扎鲁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万千瓦项目风电场(风机基础、风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升压站(函储能区、进站道路),光伏区(桩基础、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分支箱基础)永久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等一切事宜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永久用地报批(1)负责《勘测定界报告》(永久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必要组卷材料的编制工作;投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方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用地报批资料收集、编制或复核修订勘测定界、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完成征(使)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村委会盖章)、土地权属汇总表、征地告知书、听证报告书、听证回执或放弃听证说明、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书、权属界线指认书、相关会议纪要、报盘制作、报批资料组卷、报批文件逐级上报、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各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一切事宜,最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批复文件。(2)负责协助招标方取得永久用地的《不动产权证》(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和光伏)、分支箱、检修道路、升压站、储能、光伏桩基础、光伏区围栏基础等)2.临时用地报批负责《勘测定界报告》(临时用地)等必要组卷材料的编制工作;负责临时用地报批所需组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负责按照国家临时用地报审要求逐级报批,取得临时用地批复。3.土地复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负责按照国家土地复垦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工作(如有),取得专家评审意见。4.永久及临时用地界勘界测绘(1)在项目区内开展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地界测量。(2)出具每户农牧民被征占用永久及临时用地占地面积及坐标。(3)按照自然资源局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必要组卷材料。5.负责配合初步设计单位(招标方委托)完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地红线图绘制工作,包括项目区域内的测绘、制图等工作。6.负责配合招标方完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过程中的测绘和制图工作。7.“二证”办理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材料组卷和报审工作,负责取得主管部分批复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其它工作(1)要求投标方为招标方配置一个工作小组,并配置越野车一辆,工作人员不少于 4人(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工作小组配置必要的测绘工具和设备,以满足项目需求。(2)负责以上 7项内容的全部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并承担全部费用。(3)负责各项评审会议组织及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4)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设备、食宿、对外协调等,均有投标方承担。 |
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120 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会议纪要为准)。 |
1000 |
5 |
CPCEC-ZC-ZB-17-2024-111-05 |
D111-05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110万千瓦项目勘察和设计(初步设计及微观选址阶段)服务 |
完成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万千瓦项目、扎鲁特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万千瓦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风电、光伏和储能)的勘察设计、微观选址、征地红线图、全场站3D效果图、风资源论证、地质详勘、负责完成光伏场区的试桩工作(不少于 2种桩型),并出具成果报告、执行概算编制,永久和临时征地图、现场工程技术服务和配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设备、材料、咨询服务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参与招标、评标、技术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业主方要求的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各种会议。编制科左中旗项目和扎鲁特旗项目 2座220kV升压站工程初步设计专项报告,并通过评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第一节 2.服务范围(第 57页)。 |
计划服务期:90 日历天接到招标方开展设计工作通知后50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按照外审意见修改后,出具终版报告;接到招标方开展设计工作通知后 30日内完成项目 2座220kV升压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按照外审意见修改后,出具终版报告。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D111-01科左中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林业和草原组卷及报审项目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项省级及以上林地手续报批和 2项省级及以上草原手续报批服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有效批复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和批复文件);(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年内应具有类似两项以上征占用草原报批或林地报批服务组织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D111-02科左中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土地组卷及报审项目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 120天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至少 2项省级及以上土地手续报批服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有效批复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和批复文件);(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两项以上土地手续报批服务组织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D111-03扎鲁特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林业和草原组卷及报审项目 |
一、通用资质(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二、专项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项省级及以上林地手续报批和 2项省级及以上草原手续报批服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有效批复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和批复文件);(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年内应具有类似两项以上征占用草原报批或林地报批服务组织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D111-04扎鲁特旗55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土地组卷及报审项目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签订合同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 120天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至少 2项省级及以上土地手续报批服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有效批复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和批复文件)(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5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两项以上土地手续报批服务组织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D111-05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110万千瓦项目勘察和设计(初步设计及微观选址阶段)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近 18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 2019年 10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①2项陆上 200MW(单体)及以上风电场初步设计业绩;②2项100MW(单体)及以上光伏电站初步设计业绩。以上两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近 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设总),具有 1项 2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或 1项 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9月 30日至2024年 10月 8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