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3-044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技术方案》要求,本项目在集团总部、新丰热电、胜利矿业、锡林热电公司、长城发电、金山热电、金山二期、科右中发电、兴安热电、准大发电、乌斯太热电、杭锦发电、苏里格燃气发电、晟泰热力、送变电共计15家单位构建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能源集团本部及所属相关单位所在地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软硬件供货、布线、安装及调试工作。
2.6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提供所供终端安全系统和操作系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类业绩(合同中终端安全管理系统(不限品牌)金额合计2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终端安全系统终端安全系统和操作系统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终端安全品牌的系统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终端安全系统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终端安全系统品牌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09时00分起至2024年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 内蒙古能源集团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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