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启动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13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0000287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工程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7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0-18 11:00
开工时间: 2024-11-01
备注: 详见附件
资格条件
竞谈公告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启动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9FWFJGF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
一、 竞谈条件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启动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二、 项目规模和采购范围
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
规模:2*9F燃机
工期:要求40天完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范围:本竞谈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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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司启动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现启动锅炉运行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在(70~100)mg/m³,不符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通知要求自2025 年1 月1 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需对锅炉燃烧器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由于现CEMS系统按原设计排放配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量程均为(0-200)mg/m³,不能满足改造后测量精度及目前环保政策对仪表量程、系统校准等方面的标准要求,需对CEMS分析仪表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为了保证与锅炉的匹配性,相关设备设计选型需与现锅炉匹配,保证设备达到足够的适配性,不得降低锅炉原有性能。本次低氮改造性能验收标准为:锅炉热效率不低于92%,尾气排放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限值要求;低氮改造不得影响原启动锅炉供货项目技术协议内性能验收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三、 应答人资格要求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启动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应答人应具有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类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9. 近5年(2019年至开启报价截止日)来,应答人至少具有3个国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业绩,所有提供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业绩时间以已完工投运时间为准,未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竞谈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谈文件时间:2024年到2024年。
4.2获取方式: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到2024年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