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号、2号、4号冷却水塔挡风板人工摘挂服务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发布时间:2024-10-14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0000288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7 08:5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0-19 08:5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0-31
备注: 见竞谈文件
资格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号、2号、4号冷却水塔挡风板人工摘挂服务竞谈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无需到场)
本谈判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号、2号、4号冷却水塔挡风板人工摘挂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物资部,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竞谈。
一、业主方(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谈判内容: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号、2号、4号冷却水塔挡风板人工摘挂服务 |
1. 冬季水塔根据机组需求进行挡风板的挂、摘工作,谈判响应单位配备足够人员需每天24小时待命。 2.负责水塔的除冰工作。 3.挡风板破损时谈判响应单位负责维修,服务期满后负责将破损的挡风板修复并存放到指定地点。 4.3号水塔甲方自行操作挡风帘进行调整,其他工作仍然由谈判响应单位负责。 5.负责水塔塔盆内异物打捞、水塔周围清冰及冬季水塔附属工作等。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2024年0 |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凡不满足竞谈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谈判单位。
1 谈判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谈判响应单位需提供2021年至谈判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2项电厂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修改)
7谈判响应单位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以联合体名义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下列材料:项目单位填写。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