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5年上半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5年上半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09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5年上半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4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7MW,#3、#4单机容量为220MW。
2.1.2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容量为一套9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即:两台燃机拖动一台汽机运行,整套机组出力为930MW。二期机组已于2011年并网投入商业运行。
2.1.3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一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整套联合循环机组在背压工况下(保证供热量)的发电出力为998MW。
2.1.4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为城市热网应急备用热源,如2025年北京市政府未安排应急启动计划,则实际使用数量与本次招标预计数量相差较大,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2.2 交货地点:华能北京热电厂指定仓库。
2.3 采购内容:华能北京热电厂2025年上半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 货 期:2025年至2025年。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合同期内,如华能集团公司后续下发的框架协议包含有石灰石的,则按照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执行,对应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具备道路运输行驶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提供委托服务协议。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及代理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具备道路运输行驶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提供委托服务协议。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及以上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物资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时00分起至2024年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5年上半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石灰石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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