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清河发电公司2×600MW机组脱硫石膏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21 |
DNYZC-2024-10-01-518-21 |
标段21:清河发电公司2×600MW机组脱硫石膏产品销售 |
对清河发电公司#1机组、#9机组生产的脱硫石膏进行承包经营,年脱硫石膏总量约8万吨,将自用(约4万吨/年)以外的脱硫石膏全部清运出厂,此次招标量约4万余吨,实际销售以汽车衡检斤量为准。 |
2025年-2025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1 |
标段21:清河发电公司2×600MW机组脱硫石膏产品销售 |
(一)通用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二)专项资格条件:1.投标人或分包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2.具有石膏产品购买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至 2024年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