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4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0000840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8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0-3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1-30
备注:
资格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 10 月
工程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监理服务
编号:CNJT-2024-001
采购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法人:华电裕丰(石家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的性质:基建项目
3.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监理、环保水保监理、调试监理等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环保水保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工期要求:暂定为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裕翔大街60号。
其他说明:采购人可依据竞谈结果与应答人签订储能监理合同,待应答人取得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华电集团投资决策批复后,监理服务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前发生的费用由应答人承担。
二、采购范围及质量标准
2.1采购范围:河北华电石家庄栾城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监理等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水保环保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2质量标准:
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所列出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20)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21)
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
4.《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5.《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6.《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管理规范》
本竞谈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竞谈文件所列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有关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国家安全、环保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委员会首先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应答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资质条件:具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应答人业绩条件:应答人自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个储能电站项目监理业绩(含新能源配储项目)及一个220KV以上升压站项目监理(含新能源配建升压站项目)业绩。(两项业绩可为一个合同)
4. 应答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应答人自2021年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应答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6.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或者未划分的同一竞谈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7.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
◆ 应答人只能提供采购人要求的业绩,且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提供无关业绩或不按格式提供,业绩无效。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 应答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 10 月 24 日 至2024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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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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