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348)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订单项目工期为订单签订后15天以内完成现场测试,45天内提供正式版检测评价报告 。
2.6 招标范围: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性能测试服务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效果测试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2.2资格能力要求:
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厂水质分析或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循环水智能监控装置及精处理改造项目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1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