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贵州省三都县羊甲 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贵州省三都县羊甲 100MW风电项目位于贵州省三都县都江镇境内,属于复杂山地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 100MW,拟安装 16台单机容量 6.25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采用 1回 220kV送出线路接至 220kV三江乡联络开关站
2.1.1风资源条件本项目属于复杂山地风电场,风机布置比较分散,场址范围较广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31147-2018),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2 级,年平均风速为 5.85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231.7W/m2风电场综合折减系数为 27.2%
2.1.2交通运输条件本项目大型设备进场道路可由 G76厦蓉高速至榕江北高速收费站下高速,通过国道 G321转县道 X031至风电场进场道路路口
2.1.3接入系统条件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100MW,建设一座 220kV升压汇集站,升压站本期安装1台 250MVA的主变压器,升压汇集站以 1回 220kV线路接入三江乡 220kV联络开关站
2.1.4工期计划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8个月计划 2024年 12月开工,2025年 10月底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25年 12月底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6年 6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共安装 16台 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00MW风电机组与箱式变压器采用 1机 1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电机组配 1台 35kV箱式变压器,经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至 35kV风电场通过 4回 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 220kV都江升压站内新建一座 220kV都江升压站,采用 1回 220kV送出线路接至 220kV三江乡联络开关站,导线截面采用 1×300mm2,220kV三江乡联络开关站扩建至220kV都江升压站出线间隔 1个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除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本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征租地费用、征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的支付和政府协调及工作经费);(3)勘察设计: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勘察及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监造
(5)工程施工: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及恢复等)、临建工程
(6)试验及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至竣工阶段所有试验、试运行、协调工作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9)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10)其他工作: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1)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含锚栓组件)由发包人根据国家电投集中招标结果选定,采购方式为甲定乙采,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含锚栓组件)采购合同包含在本工程的 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资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项目涉网工程(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分包,应具备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3近 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2个 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 EPC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3.4.1投标人近 3年(2021-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如相应审计报表尚未出,应另作说明并提供财务报表),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能力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 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2具有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设计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3.9.1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1月 1日至 11月 8日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费用金额详见采购平台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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