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招标编号:CHDTDZ079/18-JL-0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乌力吉风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南部
2.2 项目规模:40.5万千瓦风电项目,同步建设升压站,一期拟采用1台叶轮直径202m、轮毂高度130m单机容量5000kW,40 台叶轮直径230m、轮毂高度130m单机容量10000kW的风电机组, 配套建设60.75MW/121.5MWh 储能系统,一期工程计划 2025 年建成投产,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为本工程配套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预计工期2024年-2025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建设监理(CHDTDZ079/18-JL-00501):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四通一平、生态治理、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性检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环境保护评价、水土保持、精品工程、工程后评价、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 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 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200MW及以上风电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含升压站)监理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6 14:00到2024-11-13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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