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资产处置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3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1000601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6 20: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1-19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1-26
备注:
资格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资产处置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竞谈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无需到现场)
本谈判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资产处置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委托,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竞谈。
一、业主方(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三、谈判内容:
服务类
谈判编号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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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与黑龙江融科劲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纠纷仲裁程序代理,包括司法鉴定。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或双方一致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如本案第二次开庭当日本竞谈文件未完成招标程序,本合同作废。 |
四、 工程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址 |
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资产处置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与黑龙江融科劲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黑龙江融科劲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履约成本大于资产处置自身价值、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申请仲裁解除合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为完成国有资产处置,拟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及良好司法系统资源的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仲裁案件,包括司法鉴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或双方同意延长的期限。拟提交法律服务机构的挽损金额不低于1亿元。本案仲裁申请人黑龙江融科劲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仲裁地址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案件管辖仲裁机构为齐齐哈尔仲裁委员会。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凡不满足竞谈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谈判单位。
1 谈判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资质等级要求:
6.1 谈判响应单位须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应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6.2 谈判响应单位须具有专职律师(含合伙人)10人以上(含1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 业绩要求:至少两个2021年至谈判截止日期前内谈判响应单位正在办理或已经结案的,每件标的额本金在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民事案件代理案例,提供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裁判文书书等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代理业绩。(不包括本案所涉的案件)。
8 其他要求:无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 公告时间:2024年至2024年20时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竞谈的潜在谈判供应商,(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0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