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保供煤场扬尘综合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保供煤场扬尘综合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1482,招标人为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黑龙江双鸭山市东南友谊县镜内,紧邻七星镇,距双鸭山市约50公里。距佳木斯市150公里。电厂的公路运输,有双鸭山至宝清县的公路从厂北侧经过,但电厂距双鸭山市和佳木斯市均较远。电厂东部有双鸭山矿务局的矿铁经过,紧邻电厂设有八分场车站,铁路运输较为方便。电厂建在黑龙江省东北部山区与平原交接的地方,西邻群山,东临三江平原。厂址处于七星河一级阶地上,坡度较大,坡向由北转南。厂区横向自然坡度在1.3%-3.5%之间。双鸭山公司保供煤场担负着接卸各煤种、提高存煤量、保证机组安全用煤的任务。该煤场紧邻光伏电场和双宝高速公路,日常堆煤高度7-9米,由于无扬尘治理措施,给光伏电场变压器、光伏板等设备及周围居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煤场屯煤风损严重,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本项目拟在保供煤场四周加装抑尘网,以改善风损及污染等情况,使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国能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保供煤场综合改造EPC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煤场四周加装抑尘网,长度1500米,高度12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并在煤场增设喷淋系统、消防系统、避雷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道路及各种指示牌标识Logo等,保供煤场综合改造后煤场周围煤尘浓度小于0.5mg/m³。
1)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环评报告编写及批复或备案、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或备案、消防设计及审核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备案资料等。
2)负责包括基础施工前的场地清理、影响施工的管道拆除及恢复、地面道路破除及恢复、排水沟的拆除与恢复、施工垃圾清运。
3)本工程地基处理及基础、土方工程、碎石换填等。
4)地质勘察(电厂地质勘查报告不作为本期施工图阶段设计依据)。
5)土建(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立柱钢支撑结构、埋件、围护系统。
6)照明、消防、喷淋、抑尘、避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连接入双鸭山公司原有监控系统)、有害气体、给排水系统等, 以及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勘测、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
7)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以及原有场地设备设施的拆除、迁移、利旧等。
8)施工期间的环保抑尘设施的安装及煤场防尘覆盖等措施。
工期:暂定2025年完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完成煤场防风抑尘施工总承包或高度不低于12米(含12米)钢构架厂房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场防风抑尘施工总承包或高度不低于12米(含12米)钢构架厂房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场防风抑尘施工总承包或高度不低于12米(含12米)钢构架厂房施工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场防风抑尘施工总承包或高度不低于12米(含12米)钢构架厂房施工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1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