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福建分公司安溪中闽建研电费纠纷法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6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1000777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1 20:3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1-21 20:3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2-10
备注:
资格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中闽建研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光伏电费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标段名称:中闽建研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光伏电费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
2.采购编号:
3.采购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4.服务期限:2024年-2024年,具体以通知为准。
5.服务地点:泉州市
6.项目简介
鉴于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我方)的相对合作方中闽建研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未能按照《中闽建研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光伏电费而产生的纠纷,我方准备采取法律维权。现就外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服务发起本项目。
7.项目采购范围
1.参加合同案件的协商、调解、和解工作;
2.代为参加庭审、申请回避、提交证据、质证、辩论;
3.代为提起反诉(若有);
4.代为申报债权(若有);
5.代为调取新证据;
6.代为签收有关诉讼文件;
7.代为签收其他法律文书。
8.安全要求:
9.质量要求:
合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取得有效执业许可年检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且合法成立五年及以上;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以完成时间为准),代理过不少于3项电力行业诉讼案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同一人为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的;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7.其他要求:
无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报名和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
2.报名时间:2024年。
3.首轮报价(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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