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废物处理设施(5100)排风净化机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暂定 2025年 10月 18日前到货
2.2 招标范围排风净化机组 5套,包括但不限于排风净化机组装置中预过滤器、HEPA 过滤器以及设备的箱体和排架等所有设备及连接部件(含管道及支吊架)、仪控等的供货和设计(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 2技术附件中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持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认证;(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从 2019年 1月开始计算)应具备至少 1个项目的排风净化机组设备合同或交付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其他要求:无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1月 25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售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人民币 2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