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数智石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设备采购、井下通讯及定位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04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设备采购、井下通讯及定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规模:标段一,本项目主要为石泉煤矿采购融合广播通信系统控制主机、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标段二,本项目为石泉煤矿采购定位数据工控机、融合通信工控机、井口读卡分站、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电源等高精度定位系统设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可分批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设备采购(CHDTDZ084/16-QT-304701):本项目主要为石泉煤矿采购融合广播通信系统控制主机、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
(2)华电数智石泉煤矿井下通讯及定位系统设备采购(CHDTDZ084/16-QT-304702):本项目为石泉煤矿采购定位数据工控机、融合通信工控机、井口读卡分站、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电源等高精度定位系统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融合通信联络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矿用广播通信系统、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和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的国内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并提供不低于Ex ib I Mb的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和不低于Exd [ia ib] I Mb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不低于Ex ib I Mb的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和不低于Exd [ia ib] I Mb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煤矿多网融合调度通信系统、矿用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相关设备(矿用本安型广播分站)的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完成业绩的证明(即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运行证明、或全额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井下通讯及定位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和矿用本安型标识卡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提供不低于Ex ib I Mb的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不低于Exd[ia ib] I Mb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和不低于Ex ia I Ma的矿用本安型标识卡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所代理厂家不低于Ex ib I Mb的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不低于Exd[ia ib] I Mb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和不低于Ex ia I Ma的矿用本安型标识卡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煤矿井下精准定位系统相关设备(包含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和矿用本安型标识卡)的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完成业绩的证明(即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运行证明、或全额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19 15:07到2024-11-25 23:59。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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