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脱硫、脱硝烟气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75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脱硫、脱硝烟气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4×220MW+2×660MW机组(暂估,1号机组在
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自2025年开
工,2027年结束,1号机组预估2025年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依照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2025-2027年脱硫脱硝烟气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CHDTDZ001/23-QT-175401):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2025年至2025年,有5台火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540MW,其中二、三期(3-6号机组)工程容量4×220MW,四期(2号机组)容量1×660MW。暂估2025年底四期1号机组投产,2025年至2027年有6台火力发电机组,工程容量4×220MW+2×660MW。本项目包括全厂(包含2025年底投产的1号660MW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保养。包含脱硫原、净烟烟尘仪、流量仪、湿度、温度、数据采集仪等CEMS系统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保养。保证烟气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所有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2027年脱硫脱硝烟气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时间、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25 到2024-12-02 23: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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