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移动并网检测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华能清能院移动并网检测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42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移动并网检测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昌平。
2.2规模:/。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2套移动并网检测设备,设备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移动并网检测设备。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移动并网检测设备或移动并网检测平台或测试电源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时00分起至2024年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清能院移动并网检测设备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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