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框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招标编号:CHDTDZ033/22-ZB-00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框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等。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 国网公司升压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线路长度约9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1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集团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框架(CHDTDZ033/22-ZB-00601): 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勘察 、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运行调试、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和最终交付及项目管理工作。配合业主方完成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所有塔基永久征地,临时征地,青苗补偿和老百姓及政府关系协调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并网运行调试、规划、消防、质监、验收、竣工备案手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集团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线路总承包工程完工业绩。(提供总承包合同关键页且体现出电压等级和主要施工内容,提供能够证明项目完工的相关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29 10:52到2024-12-06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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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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