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三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华能(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三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52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三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容量: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本项目共十二个场区,均为彩钢瓦屋顶。拟利用场区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期项目利用屋顶总面积约6.529万m2,共安装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23754块,装机容量为13064.7kWp。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2.2招标范围:(1)资源开发及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发改备案等;(2)除光伏组件外(但包含组件的卸车、二次转运、仓储及保管)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附件均由投标方提供,包括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存储场地及保管等(含备品备件);(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基础工程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和填筑、电缆沟、沟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坏及恢复、植草破坏及恢复、混凝土施工、预埋件的埋设、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屋顶加固或房屋换瓦(如有)等,所有光伏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接地、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火灾报警、组件清洗系统、气象站等所有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等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安装工程涉及到与企业接入改造;(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由招标方认可资质的单位开展试验)(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完成项目质量监督配合(如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手续办理:相关合法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集控子站数据上传等。工程的临时用地、租地、借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项目验收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8)项目验收合格移交生产之日起质保期内检维(含项目自发自用电费回收、客情维护工作);(9)包括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技术服务及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不包含设备监造、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不论其是否完整,均已包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以及地勘资料等应该包含的相关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和各种主、辅助工作。工程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即便在工程项目清单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风险提示: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项目通过政府备案,并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后合同生效(按实际完成容量据实结算),招标人发出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书面通知,物资供应及工程施工条款生效,除组件外其他设备为均乙供(乙供设备使用华能集团框采结果)。合同部分条款未生效而终止时,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3规模:13064.7kWp。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6其他要求:
2.6.1本项目开展项目主体施工(含质保期内检维)并独立结算相应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固定不变。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自2021年以来)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在1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属于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自2019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装机容量在5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施工,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湘潭三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体施工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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