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6个基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5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2000228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8 18: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2-1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2-31
备注: 见采购文件
资格条件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6个基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6个基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编号
NXXNY-JT-XXXXX-XXXXX。
四、项目简要介绍
1.项目概况
(1)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兵沟境内,建设容量89.8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1回110kV送出线路,送出长约24km,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项目概算47356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组件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4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2)宁夏华电曹洼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在原曹洼七、八期风电场内建设。本项目拟拆除原风电场66台1.5MW风电机组,安装20台容量99MW风机。改造原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配套9.9MW/19.8MWh储能设施。项目概算43682.8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风机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5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3)宁夏华电曹洼五、六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本项目拟拆除原风电场66台1.5MW风电机组,安装20台容量99MW风机。改造原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配套9.9MW/19.8MWh储能设施。项目概算42688.36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风机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5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4)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本项目拟拆除原风电场66台1.5MW风电机组,安装20台容量99MW风机。改造原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配套9.9MW/19.8MWh储能设施。项目概算43010.78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风机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5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5)宁夏华电彭阳2万千瓦绿电园区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本项目建设容量为20MW,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5MW风电机组。按电网批复的接入审查意见配建储能。本项目新建1座35kV开关站、1回35kV线路,送出线路长度约5km。项目概算12477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风机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4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6)宁夏华电同心韦田2.99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本项目建设容量为29.9MW,拟安装6台单机容量5MW风电机组,本项目拟新建1座35kV开关站、1回35kV线路,送出线路总长约1.41km。项目概算17040万元,EPC为固定总价合同,风机及箱变设备甲供。本项目于2024年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建成投产。
2.采购范围
供应商负责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MW光伏复合项目、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曹洼五、六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曹洼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99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彭阳20MW绿电园区风电项目、宁夏华电同心韦田29.9MW分散式风电项目6个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主要合同进度款支付审核。
2.2 负责对采购人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及费用、现场签证工程量及费用、索赔项目及费用、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进行核算及结算。
2.3对采购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中有争议的问题,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2.4 按采购人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甲供设备合同及其它过程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协助采购人对甲供材工程量进行计算与核实,完成甲供材核销(出具甲供材核销报告),出具施工合同及甲供设备合同造价咨询审核报告。
2.5 组织开展对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合同交底(出具合同交底报告)并检查EPC总承包单位履约和监理单位履职情况。
2.6 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对项目建设开展对采购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经专业知识培训、合同交底等活动。
2.7 编制项目竣工总结算报告(包含附表)。
2.8 项目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或变更(含补充协议签订涉及的价格核算),出具造价咨询意见书。
2.9 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五、采购方式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列入集团或宁夏区域D级供应商名单的企业(限制期限未解除的)。
8.不接受联合体。
9.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资格,且近3年(2020年至报价截止日)担任2个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或竣工结算审计工作。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若未标明项目经理,可基于合同提供正式任命文件)文件扫描件。
10.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须具有3项及以上(99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或竣工结算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封面、范围页、签字页等,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上述业绩一经查实伪造立即终止其资格。
11.注意事项:参与本项目设计、监理及结决算审计的单位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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