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物资公司地面救援车载钻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4年
招标编号:0744-244CEZB12416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物资公司地面救援车载钻机公开招标
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年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雁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 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地面救援车载钻机 |
4台 |
*1.1.1 提升力:≥1300kN;
|
内供货为货到项目现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国外供货为CIF天津新港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制造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制造的,投标人可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函,且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2)*业绩要求:2021年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最大起拔力≥1200kN的煤矿用车载钻机销售合同业绩1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最大起拔力参数,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且能体现出最大起拔力参数的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否则按无效认定;
3)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年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年下午
4.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或27美元(美元贰拾柒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上午(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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