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2483,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内蒙古国华准格尔电厂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总装机4×330MW,准电公司机组配套建设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一炉一塔配置,脱硫系统同步建设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旋流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加药系统、废水污泥处理系统。
本着对社会负责,保护环境、节约水资源,实现脱硫废水资源化利用的原则,通过实施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治理,可有效解决电厂终端高盐废水外排、粉煤灰无法综合利用问题,提高了污水回用率,有效降低了电厂环保风险,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也符合环评要求,具有良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
2.1.2招标范围: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土建、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验收、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含地质原结构检测、地质勘察、地基处理、桩基施工、桩基检测)、安装施工、工程管理、试验、调试、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1.3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本项目实施范围(但不限于):本项目拟新建低温闪蒸浓缩车间轴线尺寸为35.5m x 15.5m x 20m(参考初设图纸),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共四层。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设计采用“预处理+低温多效闪蒸浓缩”工艺,包括预处理系统、闪蒸浓缩系统、热源系统、浓液系统、加药系统、冷却系统等部分。处理废水总量不小于40m3/h,经过三效闪蒸浓缩后,浓缩率不低于80%,最高可达90%,并且在线50%-90%自动可调。配置两列三效闪蒸系统,浓缩倍率不小于5倍。干灰拌湿处理设计水量8m3/h。
2.1.5计划工期:总工期10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由于季节原因的施工中断时间不包含在总工期中,由于中断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断时间以招标人认定工期为准)。
2.1.6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废水零排放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或建筑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废水零排放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6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