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滕州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0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2000320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3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12-17
服务开始时间: 2024-12-25
备注:
资格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 采 购 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
四、 采购申请号:HDTZ-FWJT20241806
五、 采购内容:
采购类别:【服务类】。
包括并不限于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律师咨询意见、审核、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公司章程;审查内部规章制度以及重要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代表采购人参与纠纷谈判;对采购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
计划工期:7历日, 2025年-2027年 18 日。本项目招标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年年底根据执行情况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具体服务范围见合同条款。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限价(含税):8.5万元。
七、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一轮报价,不进行后续报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向采购人委派一名律师担当法律顾问,该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4、指定律师从2020年起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如有)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相关资质证书如从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无此证,将视为虚假证书(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知或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证明的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现虚假资质、证书或业绩,取消其资格,将按相关规定启动中国华电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其至少一年在华电集团参与项目的资格)申报程序。
业绩证明(最低要求见谈判公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业绩要求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范围内容、规模、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等主要信息(合同中如相关内容未体现的,可在合同后附由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但供应商未提供合同材料或证明材料支持,或所提供的业绩规模不够或非类似项目的业绩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计入合格业绩)。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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