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目重新招标公告(二次)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项目名称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目采购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人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以及设备施工材料的采购,具体以改造设计图纸为准,项目设计图纸中所有内容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主要包含以下 2项工作:1)项目设备、施工材料的采购工作及安装所涉及周边其他物项必要的拆除、移动、恢复等;2)智能巡检系统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工作本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等工作详细的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见《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目采购技术规格书》
2、进度要求:本项目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 2025年 10月 31日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最终验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5) 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11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6) 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11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7) 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11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 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 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要求:软件企业 CMMI5级认证,计算机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TSS贰级及以上认证;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注册通信与广电专业壹级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 安全质量经理:五年以上通信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经验,熟悉核电站相关安全和质量管理规定及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资质;6)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7) 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8) 具有近五年内核电厂智能化巡检项目或核电厂视频监控或核电厂网络通讯系统工程合同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至 2024年 12月 23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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