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孔兑沟矿井及
选煤厂项目110KV 输变电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能源〔2024〕47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
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准
格尔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1NTZGE-S001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孔兑沟矿
井及选煤厂项目110KV 输变电工程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4 建设规模:700 万吨
2.5 计划工期:2025 年5 月1 日-2025 年11 月1 日,具体自收到发包人通
知函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6 招标范围:孔兑沟煤矿工业广场110KV 变电站及其供电线路的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上述一揽子交钥匙EPC 工程(包括消
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审查,不包括消防设施的购置和施工)。本工程计划工期
6 个月,详见招标文件节点计划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三级和承试三
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变电站已竣
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110kV 及
以上变电站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设计业绩
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
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
内须具有至少2 个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变电站项目已竣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
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
17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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