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潮州电厂7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潮州电厂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潮州
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唐潮州电厂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
复》(潮发改核准〔202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广东大唐
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1GDCZ-S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潮州电厂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
2.4 建设规模:7 万吨
2.5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 年2 月18 日开工,2026 年5 月13 日交工,交
工工期45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潮州电厂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拟建设1 个7 万吨级
煤码头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岸线长度283m,设计年通过能力614 万吨。扩建
码头位于已建一期煤码头延长线上,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型式,码头平台长度283m、
宽度32m、顶面高程9.19m。
本标段招标范围采用包图纸包清单形式,工程量清单未列项但施工图纸包含
项目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除外),不单独计价。
本标段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
程、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皮带机)、导航工程、室外工程(包括供电照明工
程(含岸电)、控制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生产辅
助建(构)筑物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供货、施工、安装、试验、调试、验收、
总结报告、档案移交等内容,负责落实工程相关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
费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10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5 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梁板
结构码头新建或扩建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注:若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
新建或扩建码头吨级、结构型式等信息,可补充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批
复文件或其他批复类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5 万吨级及以上高桩
结构码头新建或扩建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
责人的业绩(注:若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新建或扩建码头吨级、结构型式等信
息,可补充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批复文件或其他批复类文件,否则不予
认可)。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交(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交(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交(竣)工验收证明(交(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交(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
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若为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另外提供用户
证明,用户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交
(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交(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
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17
日至2024 年12 月2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