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司1015MW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及交通保障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藏公司1015MV 玉曲河扎拉水电站项目交通保障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已由采购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银行贷款: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1XZ-F002
2.2 项目名称:玉曲河扎拉水电站项目
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林芝市察隅县察瓦乡珠拉村
2.4 建设规模:1015MW
2.5 计划工期:(1)扎拉水电站主体工程:本合同服务从合同签订生效之
日起至通过项目蓄水阶段、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完成备案;完
成向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影像、
宣传材料等申报材料后止。(2)交通保障工程、应急抢险治理工
程:本合同服务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并完成备案。
2.6 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
意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以及实施阶段设计变更报告等技术文
件要求,负责承担扎拉水电站水土保持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竣工阶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交通保障工程和交通保障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水土保持
设施竣工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召开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会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报备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的验收核查工作。
编制完成《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策划书》,
并按策划方案开展西藏自治区及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申报、报告编写、
资料整理修改,形成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材料(影像、画册、沟通协
调、会议、宣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10 年来承担过(以完工时间为准)或正在承担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业绩。
特别说明: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 年 1 月
17 日水利部令第 53 号)规定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
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
构。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水电工程或水土
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1 个及以上大型水电工程
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12 月26 日
至2025 年01 月08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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