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2025年度职工通勤委托客运服务项目(呼兰+供热线路)竞谈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30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12001209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03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5-01-08
服务开始时间: 2025-01-15
备注: 详见附件
资格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2025年度职工通勤委托客运服务项目(呼兰+供热线路)竞谈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无需到现场)
本谈判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2025年度职工通勤委托客运服务项目(呼兰+供热线路)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委托,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竞谈。
一、业主方(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
三、谈判内容:
服务类
谈判编号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1、本项目为2025年度哈三电厂职工通勤车辆委托客运服务(呼兰区线路+热力公司线路)。 2、本项目依据谈判响应单位根据实际发生趟数进行结算,车辆单程空车行驶不计算承包费用,往返为一趟。报价时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附单趟运输价格清单,做为结算依据。 3、如遇临时增加乘坐人员时,谈判响应单位应无条件调配车辆,在车辆未达到满乘的情况下,增加人员不另外计算费用。 4、谈判响应单位需提供运营车辆不少于6台:呼兰区线路48座大客车3台、21座中巴车1台,热力公司线路48座大客车2台。如出现非本合同线路用车或其他紧急状态用车(哈市线路或其他),需临时增加租用车辆,谈判响应单位应保证及时提供委托客运服务,确保职工通勤,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公里数参考运输价格清单双方协商一致后,实行单趟计费。 5、在哈三电厂运行机组大修或小修期间,每日需增加由哈三电厂厂区至呼兰区电业局一次用车,谈判响应单位应保证及时提供委托客运服务,确保职工通勤,费用按合同约定相应线路费用计算。 6、谈判响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哈三电厂职工通勤线路和时刻表提供委托客运服务。 7、需求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职工通勤委托客运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通勤线路及所需车次等,详见技术文件。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1年 |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址 |
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5年度职工通勤委托客运服务项目(呼兰+供热线路)
|
职工通勤客运服务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凡不满足竞谈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谈判单位。
1 谈判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资格能力要求:谈判响应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7 业绩要求:谈判响应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至谈判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客运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 公告时间:2024年至2025年16时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竞谈的潜在谈判供应商,(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至2025年16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