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 900MW核能供热工程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ME03)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900MW核能供热工程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 900MW核能供热工程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设备(ME03)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 900MW核能供热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
2.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 |
流量t/h |
质保分级 |
备注 |
1 |
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ME03) |
2套 |
90 |
QRA2 |
水箱:45立方米 |
具体技术要求参照设备规范书,文件如下:HYS-ME03-Z0-151 Rev.0 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技术规范书HYS-ME03-Z0-151-SG-001关于热网循环水解析除氧器技术规范书的变更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18个月(至 2024年 12月)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6个月(至 2024年 12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60个月(至 2024年 12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0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1 制造商持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01月 03日至 2025年 01月 09日 0时 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