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蒲西3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Ⅰ标段、Ⅱ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7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壤塘蒲西3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Ⅰ标段、Ⅱ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壤塘华电清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金川县、马尔康市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220kV汇集开关站一座,线路从220kV 升压站至马尔康500kV变电站,线路全长105.5km,其中新建线路102.5km,利用已建220kV 桥康线预留侧挂线约3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建设期25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2025年具备向光伏电站升压站倒送电条件:2025年通过国家质量委员会及启动委员会验收。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输变电工程-Ⅰ标段(CHDTDZ046/16-ZB-27701):负责从蒲西3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至汇集开关站的线路建设(长度约为41.5km),包含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开工前各专题,各种手续办理、中间验收、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启委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2)输变电工程-Ⅱ标段(CHDTDZ046/16-ZB-27702):负责新建220kV汇集开关站一座、220kV线路工程(长度约65km)、马尔康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包含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开工前各专题,各种手续办理、中间验收、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启委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变电工程-Ⅰ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220kV等级及以上输电工程的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一个3000m以上高海拔投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输变电工程-Ⅱ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220kV等级及以上输电工程的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一个3000m以上高海拔投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03 到2025-01-10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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