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58)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原招标公告内容:3.2专用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应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代理过2000万元及以上标的额诉讼案件的业绩(提供判决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判决书至少包括时间、代理人、标的额,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3)拟投入人员要求:主办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执业10年以上律师10人。(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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