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核能总承包项目役前检查、主设备役前预检查服务外委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核能总承包项目役前检查、主设备役前预检查服务外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项目名称核能总承包项目役前检查、主设备役前预检查服务外委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①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3、4号机组役前检查;②广东陆丰核电项目 1、2号机组主设备役前预检查和役前检查;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号机组主设备役前预检查和役前检查;④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号机组主设备役前预检查和役前检查;⑤ SNLY项目 1、2号机组主设备役前预检查和役前检查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至核电厂首次装料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5) 近 18个月内(至 2024年 12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6) 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12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7) 近 36个月内(至 2024年 12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核安全级别包含核安全 1、2、3级,检验方法包含 UT、ET、RT、MT、PT、VT、LT)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的业绩:在过去五年内具有类似的役前检查、主设备役前预检查的服务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通过 HAF003及其有关导则或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 01月 13日至 2025年 01月 20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下午 ~17:30【法定节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