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并网型绿色智能自愈微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并网型绿色智能自愈微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16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并网型绿色智能自愈微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华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待项目公司设立后,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成果全部移交至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并网型绿色智能自愈微网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本项目采用光-储供电多能流互补的建设方案,在阿合奇县城新建4MW分布式光伏。其中,在雪鲀变托什干河对岸新建3.95MW光伏,通过10千伏线路接入10千伏雪昌线5号杆处(具体以电网批复为准);在雪鲀变约500米处,新建容量为5MW/10MWh的构网型储能装置,通过π型接法接入10千伏雪昌线2号杆处(具体以电网批复为准);新建0.05MW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在91612电台新建的车棚上安装0.05MW,并配套安装50kW/100kWh用户侧储能,接入0.4kV系统并网。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智慧自愈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
2.4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内容为本期工程前期所有工作(除可研报告编制及审查)、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部分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险、性能考核试验、档案管理等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储能站、10kV送出线路、附属设施等前期工作、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总平面布置;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及与其各供货(服务)商的协调、甲乙供设备现场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倒运、二次转运、现场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运及处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储能设施建筑及安装施工、10kV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施工、10kV外送线路建筑及安装施工、与生产生活相关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及光伏场区交通工程、防洪工程、消防工程、水保工程、工程试桩、安全防护围栏、原始地貌恢复(含土地复垦)、弃土弃渣处理、相关试验检测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编制各项专篇,完成相关部门的会审工作,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电网部门及村民的协调,在林业、环保、水保、华能集团智慧云和华能集控中心接入、电网接入、项目有关建设手续(含四证一书等)等办理工作;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及时办理和取得,完成竣工验收前所涉及验收、检测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技术监督、图纸会审工作、保护定值计算、电网公司并网验收、防雷接地检测、光伏组件到场检测、系统效率试验、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投标人负责生产生活临建区建设、临时用电设施建设等,并负责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
属于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的组件、逆变器(含子阵控制器)、支架、箱变、低压开关柜和主要电缆等由投标人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的框采匹配结果,签订三方技术协议,投标人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同时接受西安热工院对设备生产全过程监造。集团公司框采目录外(包括框采目录内无法匹配的设备)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框采外的设备按照可研设计方案及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执行,必须满足国网公司接入相关要求,如乙供设备、材料清单内缺少项目但又属于本项目并网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
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光伏区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华能质量中心站)、初步设计评审服务由招标人负责;与主体工程相关的土地费用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负责,其余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目标:在保证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要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年发电量做出科学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施工质量目标:根据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分部分项合格率100%,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整体施工质量要满足或不低于《华能新疆公司新能源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工艺手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十。
2.7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新疆公司投资决策和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近三年(自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关键页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五年(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相关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资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材料)或项目单位证明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项目经理如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时间存在重叠在建项目,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承诺函》;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近6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设置其中一家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疆公司能销公司阿合奇县智慧自愈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0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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