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
子王旗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兰察布
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立项)的批复》(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唐集团投〔2024〕17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四子王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人为大唐(四子王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502-WLCB01
2.2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2.4 建设规模:4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
察,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待发包人审
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
优化设计。可研优化设计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试桩工作。(实际工期计划以发包人最终要求为准)
2.6 招标范围: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拟规划建设40 万千瓦光伏,配套建设15%/2h 储能系统。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可研优化设计
(含施工图、竣工图)及试桩。
(1)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察: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
程二期四子王旗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比例尺场区1:1000,
升压站1:500,并将地勘报告、地形图、测量报告交付招标人。
(2)可行性研究: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
王旗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光能资源,工程地质与水文,工程任务及规模,布置及发电量估算,
电气,消防;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
卫生,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等内容进行综合说明。遵
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
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同时完成备案所需项目
申请报告。并将可研成果交付招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各阶段可研审查工作,
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方案进
行修编。
(3)可研优化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
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研优化设计,依据地形、光
照资源等确定光伏阵列布局方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设备选型,考量性能与成
本;电气系统设计,如汇流箱、升压站配置;土建设计,涵盖支架基础、检修道
路等,且均需提交相关施工图、竣工图纸与报告,需满足现场开工要求和条件。
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可研优化设计审查工作,并根据评审单位及政府部门提出的
修改意见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方案进行修编。
(4)试桩:依据项目地质勘察资料及相关规范要求,确定试桩位置;进行试
桩的施工操作,涵盖各类桩型(如灌注桩、预制桩等)的打入、浇筑等具体工艺;
试桩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提供、人员调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保障措施
执行;试桩完成后的检测准备工作,如桩身完整性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
测等相关配合工作。
2.7 授标原则: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化德
县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
期化德县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和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
工程二期化德县2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每个项目
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项目中综合
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项目,其余项目不再推荐为中标
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按照预中标金额大的项
目授予。
2.8 其他要求:
(1)承包人需按照各分项报价内容依次开展工作,每项工作完成后,均需经
发包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项内容。如某一项内容未通过发包人审查
并存在重大问题,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若经过发包人再次审核还未通过的,发包人有权决定终止后续分项工作,
并且无需支付尚未进行的分项工作的费用。
(2)本项目预估容量40 万千瓦光伏,如容量发生变化,按照投标方报价的千
瓦造价乘以变化后的容量调整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千瓦造价=分项报价/对应容
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及
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至少1 个2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平原荒漠
光伏电站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
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至少1 个2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光伏电站
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1 月17 日
至2025 年02 月0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