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新能源公司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新能源公司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0359,招标人为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山湖路与何家湖北街十字路口,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0°39′93.53″,东经114°27′79.52″,海拔约30m;拟利用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厂区厂房1、厂房2、厂房3、厂房4,四栋混凝土屋面进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可利用面积约69083㎡,规划交流侧容量为5.95MW,直流侧装机容量7.51778MWp,容配比1.26。全部采用590Wp单晶硅双面组件、300kW、250KW组串式逆变器,每24~26块组件串联成1个组串,每26个组串接入1台300kW、每22个组串接入1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逆变为交流,接入10kV电力系统。采用2个10kV并网点,配套建设3台10kV升压变,升压后以2回10kV线路分别接至5号建筑变配电室10kV II段母线和6号建筑变配电室10kV II段母线实现并网。根据与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签订的协议涵盖充电桩电缆接入园区电网部分、电缆沟开挖回填及绿化带修复部分,该部分工程量费用计入本项目费用。接入方式最终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合同签订后5天提交项目初设,10天提供施工图设计,项目全部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升压变压器、配重块、箱变、开关柜、电缆、并网箱、关口表(需符合电网公司要求)、用户配电室10kV母线扩建和10kV进线柜改造、电网“四可”要求相关配套设备、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3)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箱变安装、开关柜安装、用户配电室10kV母线扩建和10kV进线柜改造、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可调可控系统及电网公司要求的其它并网所需设备及安装、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顶爬梯及维护栏杆、负责电站上网以及调试、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及安装等工作。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用气、通讯、降噪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调式试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定值计算及整定(若有);负责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5)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办理报装相关手续,需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接入系统批复,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调度协议、供电协议、并网手续、停电申请手续(若有)、设计审查、接入系统批复、电网公司竣工验收等。
(6)所有到货的设备、材料的卸车、堆场、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人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7)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负责对所涉及的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进行安全加固处理,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负责按照招标人档案归档要求,对本项目涉及属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全过程文件进行归档及数字化工作,整理完整的符合招标人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并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承包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1)负责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工作,用于施工过程中及项目运营期间的视频监控。按照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一区域一集控建设方案建设要求,满足招标方和电网公司电量数据采集要求,并传输至电网公司和招标方数据平台。并预留相关接口,用于构建光伏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光伏电站至长源公司数据安全稳定传递、集中汇聚和长源公司对下属新能源电站的远程集中监控,支撑长源公司对新能源产业的“集约化管理、一体化管控”能力。
(12)本项目各项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电能质量治理、调试试运、验收、(安全、消防)三同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满足项目合规性建设及投产运营要求。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具体详情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1)工期计划:投标人应在本项目EPC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本项目在取得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合同生效。
(3)根据与武汉江夏科投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签订的协议涵盖原地面充电桩电缆接入园区电网部分、电缆沟开挖回填及绿化带修复部分,该部分工程量费用计入本项目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以“承包人建议书”中“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以“承包人建议书”中“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7MWp(或5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7MWp(或5MW)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以“承包人建议书”中“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7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2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